近期,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我市盂县位列其中。
近年来,盂县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统筹抓好生态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颜值”“价值”双提升,生态环境整体向好。盂县高度重视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位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领导组,形成了“党委政府负责、乡镇部门协作、全县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颁布实施了《山西省盂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各项指标达到创建要求,被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命名为我省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并推荐为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