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
项目管理
固体废物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工业污染源排放全面达标、排污许可证核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污染源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工作;
2.指导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3.组织编制市环境功能区划。
办公电话:0353-2033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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