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证同交”适用于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交付时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规划验收,缴清相关税费且符合不动产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地证同交”适用于以出让、划拨、租赁、授权经营等方式交付土地时已签订相关合同、缴清相关税费、完成权籍调查,符合不动产首次登记条件的供地项目。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全市“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符合条件的项目全部实现“房证同交”,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工作中,我市成立“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领导小组,并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住建、税务、人防等相关部门分别成立“房证同交”“地证同交”工作专班。工作专班通过部门协同、提前介入、并联办理,全程管控和跟踪服务,为群众和企业在交房、交地的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从源头上解决从取得土地、交房到领取证书时间长的问题,让企业和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红利。
市“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进一步落实分工责任,压实企业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同时,我市将进一步推进房、地全生命周期唯一身份代码制度,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制度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等工作。
来源:阳泉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