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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经济部“惠享品质阳泉乐享美好生活”2021年政府数字消费券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2-11-01 发布机构:
               根据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管理运营部《关于布置2021年度部分预算项目和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绩效情况进行重点评价的通知》(阳开财综函[2022]18号)等文件的文件要求,受高新区财政管理运营部委托,山西汇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对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经济部(原名“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和科技部”)“惠享品质阳泉乐享美好生活”2021年政府数字消费券项目支出展开绩效评价。评价工作是在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经济部(原名“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和科技部”)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分析和汇总财政专项资金的整体使用绩效,形成了财政补贴项目最终的评价结果。

        一、概况要素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服务业提质增效推进大会部署要求,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激活大众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暖,打好服务业提质增效翻身仗,根据《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数字消费券发放总体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1]71号),结合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际,特制定《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享品质阳泉乐享美好生活2021年政府数字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采用“政府补贴、平台支持、商户让利”相结合,以电子消费券方式向消费者发放,开展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享品质阳泉乐享美好生活2021年政府数字消费券发放活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品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加速市场回暖,促进消费稳中提质。消费结构优化升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显着优化,百姓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提升;消费氛围不断浓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逐步提升。

        2.具体目标

        1)数量指标:通用消费券平均核销率不低于50%,通用消费券撬动比不低于5.5倍,汽车消费券撬动比不低于28倍。

        2)质量指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变相套现等违规情况。

        3)时效指标:按照实施方案项目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下旬至2021年11月30日,可依据实际情况顺延至2021年12月底。

        4)经济效益指标:

        拉动消费1,080.00万元(4.5*240万元),激发消费品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加速市场回暖,促进消费稳中提质,促使企业收入增长,快速走出困境,增强应对危机的信心;通过数字技术发放消费券,提高政府发放效率,减少行政沟通成本。

        5)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百姓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城市的知名度,维护城市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度,提升社会公众对政府关爱的认同度。

        6)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三)资金性质及资金收支、结余及结转情况

        2021年政府数字消费券项目支出预算资金500.00万元,全部是区级财政补助,于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到位。截至20225月31日,共计支出499.22万元,项目结余资金0.78万元。

        (四)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84.8分,评价等级为“良”。

        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经济部(原名“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和科技部”)“惠享品质阳泉乐享美好生活”2021年数字消费券项目支出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财政资金使用范围,立项依据基本充分,绩效目标基本合理,资金使用基本合规,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比较显着的效益。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不足,如:没有设置量化的绩效指标,前几轮消费券发放住宿类核销率低未及时调整工作方案,消费券发放未按计划延迟了3个月才完成发放,项目结束后未及时出具审计报告等,应引起高度关注。

        二、项目绩效及主要经验做法

        (一)随着政府消费券的发放,促进消费品市场逐步回暖,取得了良好的效益。

        2021年新冠疫情偶发频繁,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也对全市消费品市场造成较大冲击,面对疫情压力,高新区积极应对,并陆续出台多项促消费举措,消费品市场积极复苏,实现了正增长。2021年高新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7亿元,较上年增长12.6%,对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逐渐回归正常打好了基础。

        开发区2021年政府数字消费券项目的实施,活动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2022年3月31日,政府投入资金500万元,分16批次滚动发放消费券,共发放22.35万张,滚动累计发放金额1035.10万元。活动结束后,累计核销消费券8.42张,政府资金核销金额499.22万元,消费券核销比37.64%,政府资金核销率99.68%,实现交易总额8860.28万元,撬动比17.75倍。其中,通用类消费券(包括住宿餐饮、零售和加油)政府投入资金240万元,实际核销金额239.22万元,实现交易1242.59万元,包括:住宿餐饮消费48.27万元,零售通用消费534.97万元,加油类消费659.35万元,撬动比5.19倍;汽车类消费券政府投入资金260万元,核销金额260万元,实现交易7617.69万元,撬动比29.30倍。经分析,成品油和汽车成为开发区消费市场增长的最大拉动力,餐饮收入与商品零售消费也同步回暖,项目实施带来了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成立专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成立了以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消费券发放使用的牵头作用,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协作协同。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群策群力,共同把事办好,把政策红利普惠到消费者和实体商户。每轮消费券发放均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在结束24小时内,及时报送数据统计与分析报告。同时,广泛利用电视、抖音等媒体发布消费券发放时间、流程、使用范围等,尽力做到广而告之、广泛参与。

        三、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计划目标不明确、不细化。

        项目实施单位只是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实施方案要求的券种带动比不小于4.5倍来进行发放消费券,针对消费券的核销情况、拉动消费的情况等,实施方案中没有设置更加量化、细化的具体工作目标值,不利于对项目进行全面绩效评价的实施。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风控方面存在不足。

        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未按约定时间发放消费券也未进行公告的情形,同时出现两处参与活动企业变相套现等违规操作,虽及时追回款项,但仍能说明项目活动过程中的风控管理方面存在不足。根据与合作方(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协议规定,合作方应组织专家团队,开展活动全过程风控服务支持,有效监测、防范、反制套利套现、虚假交易、盗刷、黑产等违规违法行为,为政府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及时性时效指标不满足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

        1.项目实际完成时间发生延迟。

        根据《实施方案》,项目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下旬-2021年11月30日,如在此之前未核销完毕,可顺延至2021年12月底,但市民抢券后核销不及时,资金回轮较多,项目实际于2022年3月才结束了最后一轮消费券的发放,未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

        2.项目实施完成后未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根据《实施方案》,高新区产业经济部(原名“开发区产业和科技部”)应在项目活动结束一个月内委托审计中心开展审计工作,项目实施单位于20225月13日提交了关于对阳泉高新区2021年数字消费券发放活动开展审计的“函对”,直至6月30日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3.项目实施初期住宿类消费券核销率较低,未及时调整工作方案。

        根据项目每轮核销情况分析得出,项目实施初期前三轮住宿餐饮类消费券每轮发放金额为12.00万元,累计发放金额为36.00万元,累计核销金额为1.64万元,核销率仅为4.56%,而零售通用券和加油类核销率在20%左右,说明项目初期制定的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在大类配比方面存在住宿餐饮类分配较多的情形,不满足大众的实际需求,应及时调整配比方案,倾向核销率较高的零售通用券和加油券,切实做到惠民。

        四、下ー步改进意见

        (一)项目前期应设置清晰、细化、可衡量的工作目标。

        建议项目单位在以后制定数字消费券项目的实施方案时,依据本次经验细化项目的核销率、撬动比、拉动消费等具体指标,量化其目标值,并在项目活动期间及时关注核销率、撬动比和拉动消费等量化指标的变化情况,以便随时把握预期目标和产生效益的实现程度,有利于更好地实施全面绩效评价,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二)严格项目活动过程中的风控执行。

        项目实施单位应与合作方(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在每轮结束后组织专家团队,开展活动全过程风控服务支持,有效监测、防范、反制套利套现、虚假交易、盗刷、黑产等违规违法行为,通过筛查消费券订单金额刚好够满减额用券和非营业时间用券均较多的商户,结合商户企业性质、商誉、经营规模等情况,综合判断套现、违规经营的可能性,列为重点审查商户,进一步进行详细的审查。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的及时完成性。

        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步骤和要求,把控计划时间要素,发挥监督职能,督促合作方(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及时制定每轮工作方案,按计划完成消费券的发放,以及在活动结束一个月内就资金数据、资金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及时总结分析,形成工作总结。同时。项目单位发现住宿类消费券在发放初期核销率偏低、拉动消费的作用不够明显的情形时,应及时协助合作方对消费券的发放工作方案进行调整。在项目活动结束一个月内,项目单位应及时提出申请,委托审计中心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工作,保证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率。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本项目的出发点和定位为进一步激发消费品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加速市场回暖,促进消费稳中提质,提升百姓获得感和幸福感。但本项目在管理、实施过程、完工及时性等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政府部门应引起足够重视,督促整改;同时在今后政府消费券项目的实施中引以为戒,科学决策,规范管理,真正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