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起草我市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
(二)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及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制定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维护和技术管理,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功能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建设战时人口疏散基地,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依法对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通信警报建设,组织发布防空防灾警报。
(六)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组织开发利用和管理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设备及设施。
(七)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推广应用人民防空科研成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八)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
(九)管理和使用人民防空经费及人民防空国有资产,依法征缴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
(十)战时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组织人民开展城市防空袭的相关工作,消除空袭后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阳泉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