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科)局、高新区、各市直学校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山西省教育工委 中共山西省教育厅党组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巩固“正风行动”专项整治成果,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素质精良的教师队伍,特制定《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教育局
2022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师德素养和专业水平,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结合实际,现就建立健全我市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以《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准绳,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为依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
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重点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学习,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科技创新文化,充分发挥文化涵养师德师风功能。各级各类学校在每年春季、秋季学期开学前要组织师德教育大会,根据最新师德要求开展专题学习,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职业理想,不忘初心、立德树人、潜心育人,规范从教行为,不断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建立健全师德宣传机制。
将师德宣传列入年度教育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师德要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弘扬高尚师德。开展多层次的优秀教师选树宣传活动,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局面。以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为契机,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展现教师岗位风采和精神风貌,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机制。
把师德建设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制定科学的师德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师德承诺和师德档案相关要求,制定师德考核实施细则,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大教师、学生及家长参与力度,采取教师自评、他评与家长、学生参与测评的方式,对教师师德进行常态化考核,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县区、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情况作为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建立健全师德激励机制。
把师德表现作为推选各级各类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等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引导广大教师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形成正向激励。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形成敬重学问、关爱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的自我约束力,激发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以师为本,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及时帮助解决教师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五)建立健全师德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努力将各类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构建全市师德师风监督举报体系,全市所有学校(园)在学校(园)的醒目位置设置市、区、校三级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栏,将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使广大教师时刻警钟长鸣。建立违反师德线索转办制度,根据属地管理权限将收集到的线索及时转办相关县区开展调查,并于规定时间内上报查办结果。实施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及时分析师德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对策措施。
(六)建立健全师德惩处机制。
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建立健全中小学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师风禁区,并采取相应处理办法。对触犯师德禁止行为的教师,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不得申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并视情予以低聘或转岗。学校及市、县教育局发现教师可能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行政处分。对社会危害严重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对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七)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工作评估检查机制。
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检查工作,深化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查教师“组织、推荐、参与有偿补课”“向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严查教师“辱骂或以其他侮辱性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体罚或变相体罚”“因学业成绩实施教育惩戒”等行为;严查教师“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向学生散布背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严查教师通过向学生推销网络学习APP、教辅资料、报刊、图书、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的行为;严查教师利用职务便利,向学生家长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购物卡券、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财物“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的行为;严查教师参加由学生家长安排宴请、旅游考察、健身休闲等行为。要着力围绕当地学生和家长反映的师德突出问题,认真核查,仔细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师德建设责任主体。
学校是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的首位,贯穿于学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要结合实际,制订学校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的工作合力。
(二)建立师德建设分级责任制。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师德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县(区)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县区实际制订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主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将工作职责和有关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职能机构和人员。
(三)落实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
对严重师德师风问题实行“双查”机制,不但对违反师德的教师进行查处,还要对推动师德建设工作不力的有关领导进行问责。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制度化、常规化,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要求,不断提高我市教师的师德修养和育人水平,结合我市教育的现状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填报内容及时间要求
实行教师师德承诺,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档案。师德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师德承诺书、落实“双减”承诺书和师德考核记录。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每学年开学前建立师德档案,确保应建尽建,不漏一人。
二、进一步明确填报范围和管理部门
高等学校教师师德档案由院系负责建立及管理,由院系和学校共同考核,由学校负责监督;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由学校(单位)负责建立、管理、考核,由学校(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抽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并进一步规范所有符合建档范围的人员建立相应的师德档案。具体为:
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教师使用《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附件1)。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教师使用《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附件2)。
幼儿园教师使用《山西省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附件3)。
以上教师包括公办和民办学校(单位)受聘、就职于教师、教辅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及受聘、就职于行政岗位、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学校(单位)临时聘用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也应签订承诺书并建立师德档案。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的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均需提交师德档案。
三、中小学教师“双减”工作承诺
充分认识“双减”工作承诺的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要在每学期开学后,组织本校全体在职教师(含聘用人员)认真学习“双减”内容、签订“双减”工作承诺书,明确教师肩负的教书育人使命,并作出郑重承诺,确保应签必签、不漏一人。“双减”工作承诺书纳入师德档案,由所在学校归档保管。未组织落实“双减”承诺或弄虚作假的学校,依据相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每学期开学后一周,要将组织中小学教师签订“双减”工作承诺书的情况报市教育局。
四、进一步规范填写程序和考核评价
教师师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师德承诺书和师德考核记录,每学年填报一次。其中:
个人基本信息和师德承诺书由教师本人填写、签名;
师德考核记录中:学年度个人师德总结、学年度个人事项报告、学年度师德方面所获奖励由教师本人填写、由相关单位或部门核实(高校由教师所在院系核实,中小学和幼儿园由所在单位核实)、由单位确定考核结果(高校由院系提出考核建议、由单位师德主管部门确定结果,中小学和幼儿园由所在单位确定结果)。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次。凡年度内出现违反教师法、教师师德承诺书及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有关禁令的教师,无论情节轻重,均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年度全员考核和绩效挂钩。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等均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且5年内禁止参与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
各年度师德考核结果确定后,由教师本人签名确认,由单位或部门统一归档保存(高校由院系归档保存,中小学幼儿园由单位归档保存)。
五、进一步做好师德档案管理和抽查检查
各高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安排,认真部署,确保所属院系、学校(单位)认真做好师德档案建立工作。各学校(单位)要安排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师德档案建立工作,确保应建必建、不漏一人。各高校要于每学年对全校各院系教师师德档案建档、考核和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并做好相应记录。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于每学年对所属各学校、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按不低于20%的比例开展抽查并做好相应记录。对拒绝填报或抽查发现未按规定如实填报有关内容的教师,要取消其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申报人才计划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教师本人及所在单位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