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出台《关于2023年中小学寒期放假及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阳教字﹝2022﹞98号),确定全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5日至2月6日,2月7日正式开学,中职院校、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放假时间执行,高校放假时间由各学校自行确定。
同时,文件还对各级各类学校期末工作提出五方面具体要求:一要认真做好期末有关工作,提前谋划春季开学;二要切实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假期安全;三要强化学生健康教育,全方位改善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条件;四要严格落实“双减”政策,确保学生有充分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五要压实县区、学校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六要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激发师生爱国热情;七要提供科学指导,引导师生过健康、文明、有意义的假期生活;八要强化假期值班值守工作,加强节假日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