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资司
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理,推进资源化利用,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新增污泥(含水率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设施完备、运行安全、绿色低碳、监管有效的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污泥土地利用方式得到有效推广。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东部地区城市和县城,黄河干流沿线城市污泥填埋比例明显降低。
《实施方案》明确3方面10项政策举措。一是优化污泥处理结构。规范污泥处理方式,积极推广污泥土地利用,合理压减污泥填埋规模,有序推进污泥焚烧处理,推动能量和物质回收利用。二是加强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提升现有设施效能,加快补齐设施缺口。三是强化过程管理。强化源头管控,强化运输储存管理,强化监督管理。
《实施方案》强调,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压实各方责任。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依法履行监管责任,相关企业切实履行直接责任确保污泥依法合规处理。二是强化技术支撑。加快关键技术攻关,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健全标准体系。三是完善价费机制。健全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与污泥无害化稳定化处理效果挂钩的按效付费机制,鼓励政府购买服务。四是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完善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污泥处理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