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古邑,人杰地灵,自古以来就是崇尚教育的文化之乡,文人学士层出不穷。据不完全统计,唐朝至清末,盂县就先后出过496名举人,其中有进士175名,他们的任所,从中央到地方遍布全国,朝廷尚书省六部中也不乏盂县学人,田嵩年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田嵩年于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以优异的文才荣登黄榜,历任翰林院编修、翰林院侍讲学士、南书房行走、朝廷考官、奉天府丞兼学政、顺天府尹等职,从政16年。政绩无多记载,诗文多有着述。从他的诗文和有关史料中,颇能窥其政治观点於一斑。探讨田嵩年的某些政治见解,对於我们研究三晋文化、弘扬民族精神、也许有所裨益。本文拟对田嵩年的生平事迹和部分政治观点作一个简单的介绍,抛砖引玉,以期引起学界同仁对田嵩年研究的兴趣。
一、田嵩年其人
田嵩年,字季高,公元1788年出生于盂县北关村的一个官宦世家,其祖父名化龙,嘉庆戊午年岁贡、甲子科钦赐举人,乙丑会试备卷钦赐国子监学政,后任河南内黄县知县。其父田兴梅,乾隆癸丑年进士,历任云南省富民县知县、历署大理府兼云龙州知州,后任河南内黄县知县。
嵩年自幼聪敏好学,七岁能诗,十三岁随父宦迹云南,既饱历江山胜迹,又依父於署中勤奋读书,并攻习书法,学业大进。嘉庆丁卯(1807)年,礼部尚书黄钺到山西督学观风时,发现了田嵩年这个人才,对他大为赏识。在黄公的大力栽培下,田嵩年于庚午(1810)年以优行贡赴京朝考,取二等,充八旗官学教习,留都供职,依黄钺门下,为掌文翰之事。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中举,翌年考取进士,留翰林院。道光三年(1823)授翰林院编修,奉旨南书房行走。戊子(1828)年奉命到广东任正考官,在粤闻父丧,星夜返籍,又遇母丧。守制其间,应聘于晋阳书院主讲。父母丧事三年期满后,又入都供职,仍值南书房行走。癸巳(1833)年大考翰詹,钦取一等第一名,授翰林院待讲学士。第二年,授奉天府丞兼学政,任职期满,升顺天府尹,因操劳过度,于道光十六年(1836)正月卒於任上,英年早逝,终年仅49岁。
田嵩年出身于书香门第,从小就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十一、二岁时,与其二、三兄同案读书,课毕静听他们所习功课,便能熟记和理解其中的意思,其聪慧可知。和其他文人一样,田嵩年从小接受的教育,自然是四书五经,孔子学说,一开始便奠定了儒家的思想基础。所以到后来,他的为人从政,都极端地温良恭俭让,仁义礼智信,这一点一直受到其学友和同事的赞许。难怪黄钺来晋阳督学观风时,一眼就看中了这个晋东才子,特拔之肄业晋阳书院,并留署中亲自督教,终于以优贡赴京朝考取二等充八旗官学教习。因任在黄公馆,当时黄钺为南斋故事翰林供奉,凡御制文、诗、联句,都要先经黄钺先拟注,后经呈上朱笔点定,然后才抄写出来。这是一个相对秘密的工作,黄公深信嵩年“端谨独深”,便把这个工作交给了他。嘉庆皇帝看到礼部行文殊异,即问黄钺:“汝年近七旬,亦有代笔者否?”,“黄钺遂将嵩年为文之事相告,皇上特赐大缎一匹。”因此,嵩年越发勤奋读书,每日寅刻即起,灯下自律功课,数年如一日,终于己卯年一举成名,第二年中进士。
从田嵩年的考卷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卓越的文墨功底,且不说他的书法秀丽工整,从文章本身看,他的每篇论文说理透彻,言简意赅,起承转合,法度严谨,故而博得诸位考官的赞赏。他们在田的朱卷上用最美好的词语加批,如:“灵心肆映”、“水到渠成”、“清言霏屑”、“文寓陶均、思通微渺”、“根底盘深、真力弥满”等等,真可谓字字珠玑,完美无缺、妙不可言。在《仁者先难而后获》一文后,本房加批:“题中无一字放空,正无一字跖实,其用笔之妙,所谓如观山水,徙步而形势不同者也。”在《君子学道则爱人》一文后,本房加批:“说理圆融,吐词蕴藉,气味浓厚,品格高骞,苟非养到功深,讵能臻此纯诣”。像这样的批语,多不胜举。可以想见,田的文才真使考官们感动殊深,推崇备至,以致不惜动用最美好的言辞给予高度的评价。就连他的书法也使考官们大为惊叹,说他“锋藏画中,力透纸背,直入欧苏曾王之室,专攻墨裁者自应望而却步。”评价之高,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由此可知其书法功力深厚。
田嵩年不但文章写得好,诗也写得很精妙。考卷上有他的一首诗《赋得惠泽成丰岁》:
惠泽沾无际,丰年取次成。
定知排溜滴,遥慰此闾情。
烟陇方勤耨,花村想劝耕。
流甘人荷被,钦醴物桐生。
后约期篝满,先机快缶盈。
吉应占牧梦,香待熟蝉鸣。
土脉催犁洽,尘氛洒道清。
醲膏敷下尺,欢浃太平氓。
诗中描写久旱逢甘霖的欢乐心情,语言清新自然,极富陶谢风格、老杜情怀。此诗的确写得不错,难怪考官先生的大笔批曰:“衔华佩实,浚发巧心。”正因为田嵩年擅长诗词,在朝为官时,与皇上和大臣多有唱和之作,清词丽句,歌功颂德,颇博得皇帝的欢心。不过,这其中多是粉饰太平的应景文字,很难谈得上什么思想性和艺术性。
田嵩年确是一个博学古今、文思敏捷的奇才,在南书房行走期间,尝取史籍中历代名臣列传凡有关朝章国典吏治民生诸说,均博观熟绎之,因而对朝中行文诸事,应付自如,多得皇上赏识。对皇上交给他的差事,也是尽心竭力,勤政有方。田在任奉天府丞兼学政时,以端士习、整风化为先务,课试各生,终日坐堂,试卷亲为点校,亲丁幕友无所携。明年冬,升顺天府尹,廷寄促赴任,抵任值雪泽廷期,粮价腾贵,田嵩年则严禁闭粜,粮价以平,人心大定。又拟取吕新吾实政录所载编制、保甲诸要政,次第施行,因操劳过度,气脱致殒。
皇帝听到其去世的消息后,深为叹惋,仔细询问其病况及家事,宠遇之隆,一时莫比。身后崇祀晋阳书院三立阁,生平所着有杂诗一卷,又《梦琴轩诗》一卷。
二、田嵩年的主要政见
田嵩年步入清政府统治集团中枢时,适值嘉庆去逝,皇太子旻宁登极君临天下,世称宣宗。宣宗称帝后,很想有一番作为,以规复“康乾盛世”旧观。可此时的大清王朝虽无战事,但百病丛生,要振兴祖业,当从何处入手呢?他曾向身边的文武臣僚求策。而田嵩年认为:当前尽管官场风气江河日下,整个国家破烂不堪,但与前面的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几朝相比,清政府终于取得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喘息时机,他把这一时期称之为“闲暇时期”,向皇帝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田嵩年的政见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一曰:“政在养民”,一曰:“刑以齐民”。
(一)“政在养民”
田嵩年“政在养民”的这一政见,集中表现在他的《以善服人者未有能服人者也,以善养人然后能服天下》一文中。此文开宗明义:“服以养得善同而效异矣,善服人养人,同一善也,卒之服焉者在此不在彼,而谓斯人可强致哉!”这里的实质是“养”,也就是“调养”。在封建社会里,统治阶级对人民的统治称作“牧民”,比如将州长称之为“州牧”。而“服以养得”则是建议统治者要想达到征服包括满汉民族在内的广大人民的目的,就必须实行愚民政策,只凭所谓“善政”是不行的。我们知道,清代雍正朝,曾推行过“摊丁入亩”的税收制度,历乾隆、嘉庆朝,直至道光元年才改丁归地。这说明清政府把“摊丁入亩”当作为天下万世利,吏民不扰。然而,到嘉庆刚刚登上皇帝宝座,就爆发了震撼全国的川、楚、陕白莲教大起义,旨在推翻清政府的统治。嘉庆十八年,北方大地又涌起了农民起义的风云,滑县的李文成和北京大兴县的林清领导了京畿豫东农民起义。人民的抗清斗争彼伏此起,连连不断。田嵩年亲身经历了这一时期,目睹了这样的事实,在总结历朝施政抚民的做法时,他认为给民施以小恩小惠效果不佳。他在《致林少穆前辈书》中说:“窃尝观医师之愈疾也,急则治其标,稍缓焉必培本以复元气,而后疾源可除也, 侍以为治者非贫寡之患,而人心风俗之患。贫寡、标也,所以致此有本。”这里,田嵩年援引中医学中标本之论,说明治国须治本的道理。他认为林则徐赈灾之举,不过是治标而已。要想治本,就应当“崇本抑末”。他说:“尝观帝王之谟猷,往往不急於得民”,对民应当慢慢调养,达到“上下相感”。而要达到“上下相感”,必须“智取”,因为“斯民难强之使从”。
怎样“智取”呢?田嵩年认为:“惟深之以德礼者,其效如神。”这就是说,只要把“德、礼”深深地灌输到人们的头脑里,使民心领神会,才能达到“智取”的目的,这样的效果是很神奇的。因此,他发出了“然则礼乐可不讲哉”的感叹。要达到此目的(即“深之以德礼”、“讲礼乐”),田嵩年又提出了两条主要措施:其一,立官以治民。田嵩年深知政治路线确立以后,官吏就是决定的因素。因此他提出了一系列吏治措施。这一政见集中表现在《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国家闲暇及是时明其政刑》与《拟上尹竹农中丞书》两篇文章。在前文中,田嵩年将吏分为“有德之士”与“有才之士”二类。所谓“有德之士”,指“与我共腹心”者;后谓“有才之士”,指“为我供指臂”者。“与我共心腹”者,即“贤者”;“为我供指臂”者,即“能者”。对於贤者,要给予高官厚禄,担当统治者的谋士;对於能者,就是要委以重任,为统治者充当干将。在后文中,田嵩年指出,嘉道年间,在各级地方 官员中存在有三个弊端:第一是“狡黠之吏”,他们善事权贵,巧中伤人,“平日不能以之自律”,常常“以变通权宜为名,而实则以自匿,意在愚民”,这不过是一群贪官污吏罢了。第二是“庸猥之吏”,他们见识浅陋,无德无才,“不知法度为何物,一味颟顸了事”,每日吃喝玩乐,虚度光阴,这是一伙糊涂官,是些昏庸之辈。第三是“安静明白”,他们自恃聪明,鼠目寸光,他们刚当官上任时还表现比较好,“久矣则又视为一切不必”,便躺倒不干了,这是一班没志向、没有恒心的小人。田嵩年认为:“天下官民皆在纪纲法度之中”,所以,以法治吏实为要事。其二,“养之以学校”。田嵩年饱学多识,又据他的经历,总结出了要培养忠於统治者的人才,必须从娃娃抓起的措施。这集中表现在他的《君子学道则爱人》与《整饬习敦尚实行谕》两篇文章中。前文提出:“圣人以道范天下,而学问必先责”。很显然,他是要儒生成为优秀官吏的预备队员,从小就要抓文(文化知识)、行(德行)、忠、信。培养当官、当优秀官吏的素质和本领。这是孔丘“学也,禄在其中矣”的具体化。这样的学校培养出的儒生,再不是“俗吏”,他们在进入仕途后才能“以儒雅靖器凌”,“扩之足以宰天下”。因为这些儒生能够“本经术为治术”。后文则认为,有了这样“温文尔雅”的儒生,就可能让他们“辅翊圣化”。而要培养这样优秀的人才,必须:“讲而身践”,这就是他强调的“敦尚实行”。他甚至具体提出了培养儒生的目标和方法,他不希望这些儒生当时和将来仅仅能够以“灯红”对“酒绿”,而应“先器识而后文艺”。这里的“器识”,照田嵩年看来,包括“志向”,“行履”与“德量”三个方面,反对“品行不端”、“心术不正”。在修行的方法上,田嵩年在《成已人也、成物知也、成性德也》一文中,讲的更为具体,他指出“故君子惟自尽其性以全其所以为德,全其所以为德,则德中为之为仁为知,皆不假他求者也”。你看他是多么重视人的个性、气质?修行不能千篇一律,而必须“自尽其德”。果然能够如此,那么,“虽愚必明”,“虽柔必强”。衡量学业的好坏,他不重视考卷的优劣,他认为:“吾学不以目前为衡,而以将来为衡”。
总之,“立官以治民”、“养之以学校”是田嵩年“政在养民”这一政见的主要方面。这是从他“服以养得”这一主体思想生发出来的两翼。其实则是:征服广大人民(包括满汉人民在内)的心。他的结论是“服天下者服民心”,“王天下者不急于服人”。
(二)“刑以齐民”
田嵩年提出“刑以齐民”的实质就是说要用刑罚来迫使民众与统治者步调一致。
在本文开篇中已介绍过田嵩年其人,他出身官宦之家,七岁学读诗书,直到三十三岁才中进士,选翰林,但并不书生气,他是一个有心计的人。他在随父官署学习时,耳濡目染,悟出了“调养”不是万能的法宝,还必须有过硬的一手才行。这“刑以齐民”的政见,集中表现在他写的《拟上尹竹农中丞书》,与《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国家闲暇及是时明其政刑》两篇文中。他提出“刑一人以警千万人,正一人以正万民”的主导政见。而且他又具体地提出:“任用者”要有“尽柄之操,治日自舒长”的意见,不能只有“虚声”。他又指出“从来政事之要,在饬纲陈纪”的实施纲领,并具体分析了当时吏治的主要弊端,认为“天下官民皆在纪纲法度之中”,人人都必须以纪纲法度“律己”,人人都“守本分”,“不能则强凌弱众,暴寡颠倒,是非诈伪百出又必至之势也”。
田嵩年还进一步提出:执行“刑以齐民”的关键在“官”,令他们不得“苟且姑息”,达到“一民志”的效果。何谓“一民志”呢?即统一民心也。他认为当时的官吏状况是“今之所谓清官者,不於词讼受赇而已”。这就是说,什么叫清官,只不过是一些没有被以贪污受贿罪告上法庭的官吏罢了。田嵩年所以提出“刑以齐民”的关键在“官”,即是针对这一现状而言的。所以,“与民以柄”之先,必须首先“以纪纲法度”正官。然后才能让他们“有尺柄之操”,以便“治日自舒长”。
田嵩年“刑以齐民”的政见其实质是什么呢?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表达,那就是:说不服,就打!
综上所述,田嵩年的主要政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政以养民”,一方面是“刑以齐民”。其实质是征服广大人民的思想与行为,照田嵩年的话说,是让他们都“忠厚和平”。值的玩味的是,“忠厚和平”的内涵,如果再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表达,那就是:把老百姓驯养成会说话的工具!
三、田嵩年的政见评析
田嵩年的“政在养民”、“刑以齐民”的政治主张,从主观意图上是有其积极的一面。严格地说,这不能说是他独到的见解,他只不过综合古哲先贤文武之道而提出来的一个通常的治国方略。那么,应该如何评价他的这些观点呢,我认为:
(一)田嵩年受儒家思想的教育和影响很深,再加上他后来进入清朝统治集团内部做官,政治地位较高,因此,他是站在清朝统治者的立场,竭力维护封建统治。他的政见偏重於如何治理国家,如何进行吏治整顿,“政在养民”、“刑以齐民”从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安静、昌盛的国家这一目的来说,确实不失为一个好的想法,因为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教育人,引导人,再加上法治这是十分必要和必不可少的,舍此,这个国家将会像无堤的洪水,自由泛滥,危及社会。
(二)田嵩年“刑以齐民”的关键在“官”的认识实在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他所指的“官”,是指在统治者统治之下的府、州、县官。的确他们的为政不廉,他们的贪污腐化,他们的奢靡无度,他们的贪赃枉法,贿赂公行,宗宗件件都会在包括满族人民在内的各族人民心中抺上一层阴影,都将会动摇统治者的地位,官逼民反这是血淋淋的历史,并非危言耸听。
(三)田嵩年政在养民“养之以学校”的主张不能不说是一种很有见地的“政见”。其实这是一个通用的原则,任何一个统治者都要把教育作为他的工具。孟子早有言:“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说明教化的重要性“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所以,《学记》引用了《尚书》的《兑命》篇的话说:“念终始典于学”,就是说,统治阶级要想到始终以教育作为治国立身的法则。当然,谁拥有统治地位,学校和学校“养”的学生,就必然会为谁服务,这也是统治者要追求和达到的目的。
(四)田嵩年提出“政在养民”。不是把人民看作是国之基石,而是当作一些群氓和驯服的奴隶,这当然也是由于其阶级地位所决定。清朝自开国以来,皇帝便把臣子当奴仆、狗马一样看待,为了树立皇帝至高无尚的权威,“未尝不仇天下之士,去人之廉,以快号令,去人之耻,以嵩高其身。”说到底,“养民”的目的,还是有利于他的统治。
(五)田嵩年“政在养民”、“刑以齐民”政见的提出,最大的错误就是脱离实际,不合时宜。为什么这么说呢?封建王朝的统治到了嘉庆、道光年间便显得衰败了。这时,史称“康乾盛世”已经成为过去。当时州、府、县这些地方官靠合法贪污和额外搜刮发财,同时也靠上司和京官在皇帝面前说好话保乌纱帽;京官或上级官员则靠府、州、县官及下级官员送礼供其无度挥霍,反过来又包庇贪官污吏横行不法。久而久之,上行下效,上下左右层层结交依附,官官相通,以致官场风气江河日下,整个国家机器破朽不堪,四海之内一片秋色。同一时代着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和大诗人龚自珍认为,嘉庆、道光以来国势陵夷,已经到了“日之将夕”的衰世。他说,从表面上看来,“文类治世、名类治世、声音笑貌类治世”,而骨子里却不行了。面对这样一种情形,田嵩年想到的不是改革弊制,强国富民,而是竭力粉饰清廷,认为道光时逢盛世,国家承平日久,天下恬然,一片歌舞升平的景象。所以他主张的“养民”“齐民”的观点实际是开出了一剂与“病”无关的错误药方,自然无济于事,甚至会延误了治病的机会。这也可以看出田嵩年的思想局限,他所受的教育以及他所处的地位,决定了他不可能提出比这更为先进的政治见解,我们也不能一味地过分苛求于他。
(作者系盂县人大文教委员会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