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晋统执法函【2022】5号)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统计机构的主体责任,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统计局按照《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中提出的“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的要求,制定全市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聚焦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应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重点专业执法检查指标详见附件1),聚焦增速排名靠前或者总量位次变动明显的县(区)以及今年以来数据波动异常的领域。
(二)严格执法检查流程,规范执法检查程序
市统计局执法检查时要统一使用省统计局制定的2013版法律文书,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程序开展执法工作,规范制作、填写、发送法律文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
二、检查内容
被检查企业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的情况。抽取被检查单位重点把握以下指标:一是战略新兴产业工业总产值,特别是其占比上升幅度明显偏高的县(区)、原煤产量、煤炭消耗量和用于原材料消费量等指标;二是投资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指标及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建筑业总产值、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三是商贸企业中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的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数据;四是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非重点行业变更企业的营业收入数据及其行业划分;五是一套表企业和9个纳入核算行业的非一套表单位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六是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三、检查计划
全市共检查企业110个,其中规上工业单位25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5个,房地产单位15个,建筑业单位15个,贸易单位10个,服务业单位20个。检查单位数量由法规科根据规上单位分布情况确定,被检查单位名单由专业科室按照要求随机抽取,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确定并报法规科备案。
(一)市局成立统计执法检查组。截至目前,全市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共17人,其中市统计局12人,各县(区)统计局5人。市局组成5个执法检查小组,由局副县级领导干部带队负责,分县(区)对工业、能源与资源、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人口和就业、贸易外经和社会科技专业企业和项目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县(区)持有执法证人员加入市局检查组共同开展执法检查任务(详见附件2),根据实际情况抽调专业科室业务骨干,各检查组对规定数量的行业单位进行执法检查(详见附件3)。
(二)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专项培训。市局将于5月下旬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专项培训,对执法检查流程、法律文书填写、案卷收集管理、问题线索认定移交、检查总结撰写和专业单位指标认定等执法规范和检查内容进行专门培训。
(三)强化统计执法检查经费和车辆保障。市局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市局执法检查组在全市执法检查的车辆及后勤需要,各县区要积极做好执法检查协调配合、后勤保障工作。
四、完成时限
本年度统计执法现场检查时间为2022年6月-9月,对违法案件查处时限为11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市县统计局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扎扎实实做好2022年度的执法检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统计局成立统计执法检查领导组,组长和继明,副组长荆贵生、高建华、张志忠、葛云琳、张华,成员为贾春全、高丽芳、石丽丽、李政泽、李小红,组织领导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带队领导全面负责包保县(区)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各检查组组长严格按照本方案及统计执法检查程序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履行统计监督的主体责任。
(二)规范检查程序
检查组独立开展包保县(区)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保证案卷资料准确完整,法律文书规范填写。检查案卷为一企一卷,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材料齐全、定性准确,并于对该企业检查结束后五日内报法规科。
全套法律文书由法规科提供,检查组下发法律文书由法规科统一编号登记。法规科对检查组交回案卷要迅速审核,对不符合案卷要求的,立即退回检查组进行补充,对需查处的案件,及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三)夯实基础工作
严格执行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方案》,加强数据审核,确保统计口径正确、数据真实。执法检查组要认真组织填报《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台账》(见附件4),严格审核汇总,保证填表信息完整准确。
《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台账》(电子版)于每月30前整理完毕交回法规科。
(四)遵守检查纪律
带队领导对检查组遵守纪律情况负总责,检查组组长负责监督检查组遵守纪律情况,检查组人员均要签订《统计执法人员承诺书》。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