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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5号)要求,现公布《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市级清单”),并就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构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
(一)编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作为全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清单编制公布工作。各县(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部门(以下简称审改牵头部门)负责根据市级清单组织编制县级清单,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必须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对于上级设定、本级实施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对于市县共有且市级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事项,各县(区)原则上应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
(二)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各级审改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本级主管部门认领、细化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上级主管部门已经明确的实施要素,下级主管部门要严格保持一致,或者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优化调整。对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事项,要按照改革方案明确实施机关、监管主体等实施要素,并保持市域范围内相对统一。
(三)更新优化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负责会同主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同步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进行更新,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做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内容一致。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
二、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
(一)强化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确保清单与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时有效衔接,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协调联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威准确。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要求,除涉及安全或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外,原则上行政许可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二)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严格落实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一般不得新设行政许可的要求,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履行行政许可设定审查程序,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拟设定行政许可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审改牵头部门应当对相关事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是否违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等提出审核意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对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或者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予以纠正。
(三)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各级审改牵头机构要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加大清理整治工作力度,防止扩大审批范围、实施变相行政许可等行为。对实施变相行政许可的,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四)依法依规守牢监管底线。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确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对多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事项,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综合监管。有关部门之间就监管主体存在争议的,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清单内的许可事项,主管部门要会同监管主体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对国务院、省级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各级监管主体要严格执行。对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同级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修订审管衔接备忘录,依法界定相关部门及综合执法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逐项理顺职责分工,明确职责边界,确保审批监管工作有效衔接。对调整实施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要会同实施机关,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职责,逐项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防止一放了之。对取消或许可改为备案的事项,主管部门要逐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防止监管缺位。
(五)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各级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要依托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层级和业务系统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按照“网上办理优先、线上线下并行”要求,规范线上办事服务,统一网上办事入口,优化网上办事指引,提升网上办理深度;优化线下服务功能,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置,建立健全帮办代办服务体系,持续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深度融合,推动审批服务业务全流程模块化改造,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三、保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配齐配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量,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等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落地、发挥实效。
(二)做好工作衔接。市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本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积极对接省级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督促指导,做好实施规范的衔接工作,推动构建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
(三)强化监督问效。审改牵头部门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加强行政许可执法监督,对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实施变相许可、落实清单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了解改革进展情况,培育、发现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采用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模拟办事等形式,充分听取企业、公众、专家学者意见,引导社会预期,凝聚改革共识,创造良好改革氛围,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序号 |
市级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省级业务 指导部门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1 |
市发改委 (市粮食和储备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市政府(审批服务管理局承办),县级政府(审批服务管理部门承办) |
省发展改革委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
2 |
市教育局 |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教育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
3 |
市教育局 |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教育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 |
4 |
市教育局 |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县级教育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教育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5 |
市教育局 |
校车使用许可 |
市政府(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县级政府(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 |
省教育厅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6 |
市教育局 |
教师资格认定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教育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7 |
市教育局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县级教育部门,乡镇政府 |
省教育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8 |
市公安局 |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9 |
市公安局 |
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
市公安局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10 |
市公安局 |
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运输许可 |
市公安局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11 |
市公安局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携运许可 |
市公安局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2号) |
12 |
市公安局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 机关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
13 |
市公安局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14 |
市公安局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
15 |
市公安局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
16 |
市公安局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 |
由市公安局初审 |
省公安厅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公安部关于印发〈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17〕13号) |
17 |
市公安局 |
保安员证核发 |
市公安局 |
省公安厅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18 |
市公安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19 |
市公安局 |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 |
20 |
市公安局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三局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号) |
21 |
市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22 |
市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23 |
市公安局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市公安局 |
省公安厅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 |
24 |
市公安局 |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市公安局 |
省公安厅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25 |
市公安局 |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
市公安局 |
省公安厅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26 |
市公安局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27 |
市公安局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28 |
市公安局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29 |
市公安局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30 |
市公安局 |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
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31 |
市公安局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32 |
市公安局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
33 |
市公安局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
34 |
市公安局 |
机动车登记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35 |
市公安局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36 |
市公安局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37 |
市公安局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38 |
市公安局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39 |
市公安局 |
非机动车登记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40 |
市公安局 |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41 |
市公安局 |
户口迁移审批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42 |
市公安局 |
犬类准养证核发 |
县级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
43 |
市公安局 |
普通护照签发 |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44 |
市公安局 |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45 |
市公安局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省公安厅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46 |
市公安局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 |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省公安厅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47 |
市公安局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省公安厅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48 |
市公安局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省公安厅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49 |
市民政局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民政厅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50 |
市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民政厅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51 |
市民政局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县级民政部门(县级宗教部门实施前置审查) |
省民政厅 |
《宗教事务条例》 |
52 |
市民政局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民政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53 |
市民政局 |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
市政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政府,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 |
省民政厅 |
《殡葬管理条例》 |
54 |
市民政局 |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省民政厅 |
《地名管理条例》 |
55 |
市司法局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市司法局(受理) |
省司法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6号)《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56 |
市司法局 |
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 |
市司法局(初审) |
省司法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57 |
市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司法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58 |
市司法局 |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
市司法局(初审) |
省司法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59 |
市财政局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市财政局,县级财政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财政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60 |
市人社局 |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人社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
61 |
市人社局 |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人社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
62 |
市人社局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人社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63 |
市人社局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人社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
64 |
市科技局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市科技局 |
省人社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 |
65 |
市人社局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人社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
66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省自然资源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67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地图审核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省自然资源厅 |
《地图管理条例》 |
68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省自然资源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测法字〔2006〕13号) |
69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省自然资源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
70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省自然资源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71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省自然资源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72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省自然资源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73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临时用地审批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省自然资源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74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省自然资源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75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省自然资源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76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省级政府确定的镇政府 |
省自然资源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77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省自然资源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78 |
市生态环境局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生态环境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79 |
市生态环境局 |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生态环境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
80 |
市生态环境局 |
排污许可 |
市生态环境局 |
省生态环境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
81 |
市生态环境局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
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省生态环境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中央编办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2019〕26号) |
82 |
市生态环境局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生态环境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83 |
市生态环境局 |
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生态环境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84 |
市生态环境局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生态环境厅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
85 |
市生态环境局 |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生态环境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86 |
市生态环境局 |
辐射安全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生态环境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
87 |
市住建局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住建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 |
88 |
市住建局 |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住建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第32号、第45号修正) |
89 |
市住建局 |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住建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第32号、第45号修正) |
90 |
市住建局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住建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 |
91 |
市住建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 |
92 |
市住建局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93 |
市住建局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住建厅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 |
94 |
市城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95 |
市城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96 |
市城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97 |
市城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98 |
市城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99 |
市城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城市供水条例》 |
100 |
市城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城镇排水与污水管理条例》 |
101 |
市城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城市供水条例》 |
102 |
市城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
燃气经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103 |
市城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104 |
市城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105 |
市城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106 |
市城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07 |
市城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城市绿化条例》 |
108 |
市住建局 |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109 |
市住建局 |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110 |
市住建局 |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111 |
市住建局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市住建局,县级住建部门 |
省住建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
112 |
市住建局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市住建局,县级住建部门 |
省住建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
113 |
市住建局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
乡级政府 |
省住建厅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114 |
市城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15 |
市城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16 |
市住建局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住建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117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
118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 |
119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
120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121 |
市交通运输局 |
涉路施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 |
122 |
市交通运输局 |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 |
123 |
市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124 |
市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125 |
市交通运输局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 |
126 |
市交通运输局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127 |
市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 |
128 |
市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 |
129 |
市交通运输局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30 |
市交通运输局 |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6号) |
131 |
市交通运输局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5号) |
132 |
市交通运输局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4号) |
133 |
市交通运输局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 |
134 |
市交通运输局 |
新增国内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 |
135 |
市交通运输局 |
内河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
136 |
市交通运输局 |
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137 |
市交通运输局 |
船舶国籍登记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
138 |
市交通运输局 |
设置或者撤销内河渡口审批 |
县级政府指定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139 |
市交通运输局 |
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140 |
市交通运输局 |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141 |
市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142 |
市交通运输局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143 |
市交通运输局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144 |
市交通运输局 |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设计审定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国防交通条例》 |
145 |
市交通运输局 |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国防交通条例》 |
146 |
市交通运输局 |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国防交通主管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国防交通条例》 |
147 |
市水利局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水利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48 |
市水利局 |
取水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水利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149 |
市水利局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水利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150 |
市水利局 |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水利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151 |
市水利局 |
河道采砂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水利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152 |
市水利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水利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153 |
市水利局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水利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154 |
市水利局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水利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155 |
市水利局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水利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56 |
市水利局 |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
市水利局,县级水利部门 |
省水利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157 |
市水利局 |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
市水利局,县级水利部门 |
省水利厅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158 |
市水利局 |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水利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59 |
市水利局 |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水利厅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160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农药经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农药管理条例》 |
161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兽药经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兽药管理条例》 |
162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436号) |
163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 |
164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
市、县级政府(由县农业农村局承办)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165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 |
166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
由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受理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蚕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8号) |
167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植物检疫条例》 |
168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植物检疫条例》 |
169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170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 |
171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72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动物诊疗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9号) |
173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农业农村厅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174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175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176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177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178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由农业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办)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
179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乡镇政府(由农业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办)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180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181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5年第46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182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承办),县级政府(由审批服务管理部门承办)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183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 |
184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渔业捕捞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 |
185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渔业航标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3号) |
186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187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188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8号) |
189 |
市商务局 (市促进外来投资局)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商务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90 |
市商务局 (市促进外来投资局) |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
市商务局(受理) |
省商务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发布,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订) |
191 |
市商务局 (市促进外来投资局)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商务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
192 |
市文旅局 (市文物局)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文旅厅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193 |
市文旅局 (市文物局)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文旅厅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 |
194 |
市文旅局 (市文物局) |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文旅厅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195 |
市文旅局 (市文物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文旅厅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196 |
市文旅局 (市文物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文旅厅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197 |
市文旅局 (市文物局) |
旅行社设立许可 |
委托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 |
省文旅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
198 |
市卫健委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199 |
市卫健委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卫健委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200 |
市卫健委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 |
201 |
市卫健委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 |
202 |
市卫健委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卫健委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203 |
市卫健委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卫健委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204 |
市卫健委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 |
205 |
市卫健委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卫健委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 |
206 |
市卫健委 |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207 |
市卫健委 |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
由县级卫健部门初审,市卫健委二审 |
省卫健委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
208 |
市卫健委 |
医师执业注册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 |
209 |
市卫健委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卫健委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
210 |
市卫健委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211 |
市卫健委 |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卫健委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212 |
市卫健委 |
护士执业注册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卫健委 |
《护士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213 |
市卫健委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
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
省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 |
214 |
市卫健委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 |
215 |
市卫健委 |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216 |
市卫健委 |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217 |
市应急局 (市地方煤矿安监局) |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局,县级应急部门 |
省应急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
218 |
市应急局 (市地方煤矿安监局)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局,县级应急部门 |
省应急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正)《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 |
219 |
市应急局 (市地方煤矿安监局)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市应急局 |
省应急厅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正) |
220 |
市应急局 (市地方煤矿安监局)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局 |
省应急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正) |
221 |
市应急局 (市地方煤矿安监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
市应急局 |
省应急厅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第一次修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第二次修正) |
222 |
市应急局 (市地方煤矿安监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市应急局,县级应急部门 |
省应急厅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正) |
223 |
市应急局 (市地方煤矿安监局)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局,县级应急部门 |
省应急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3〕12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21年第1号) |
224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市消防救援支队、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
省消防救援总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225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生产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 |
226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 |
227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经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228 |
市市场监管局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229 |
市市场监管局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230 |
市市场监管局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231 |
市市场监管局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232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登记注册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
233 |
市市场监管局 |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市场监管局 |
《个体工商户条例》 |
234 |
市市场监管局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
235 |
市文旅局 (市文物局)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由市文旅局,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
省广电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2号) |
236 |
市文旅局 (市文物局)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
市文旅局,县级广电部门 |
省广电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237 |
市文旅局 (市文物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
省级由市文旅局,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
省广电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0号)《广电总局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审批事项的通知》(广发〔2010〕24号) |
238 |
市文旅局 (市文物局) |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
由市文旅局,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
省广电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
239 |
市体育局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体育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健身气功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2006年第9号) |
240 |
市体育局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体育局 |
《全民健身条例》 |
241 |
市体育局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体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242 |
市能源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能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 |
243 |
市能源局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能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
244 |
市能源局 |
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能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
245 |
市能源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市政府(审批服务管理局承办),县级政府(审批服务管理部门承办) |
省能源局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
246 |
市能源局 |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
市能源局,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
省能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247 |
市能源局 |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
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
省能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248 |
市文旅局 (市文物局)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文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249 |
市文旅局 (市文物局)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文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250 |
市文旅局 (市文物局)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
市文旅局,县级文物部门 |
省文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251 |
市文旅局 (市文物局) |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文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252 |
市文旅局 (市文物局)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文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253 |
市文旅局 (市文物局) |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
市文旅局,县级文物部门 |
省文物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254 |
市人防办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人防办 |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
255 |
市人防办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人防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256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林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257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林草部门 |
省林草局 |
《植物检疫条例》 |
258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林草部门 |
省林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259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林草部门 |
省林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260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林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261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林草部门 |
省林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
262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
省林草局 |
《风景名胜区条例》 |
263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 |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
省林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264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林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265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
县级林草部门 |
省林草局 |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 |
266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林草部门 |
省林草局 |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 |
267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林草部门 |
省林草局 |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 |
268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级林草部门 |
省林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269 |
市市场监管局 |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药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270 |
市市场监管局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药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271 |
市市场监管局 |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药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272 |
市市场监管局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药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273 |
市市场监管局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药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274 |
市市场监管局 |
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药监局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275 |
市市场监管局 |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药监局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276 |
市市场监管局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药监局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277 |
市国家安全局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
市国家安全局 |
省国家安全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278 |
市委办公室 (市委机要局〈市密码局、市保密局〉、市档案局) |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
市档案局,县级档案主管部门 |
省档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
279 |
市委编办 |
事业单位登记 |
市委编办,县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
省委编办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 |
280 |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电影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21号) |
281 |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 |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省新闻出版局 |
《出版管理条例》 |
282 |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 |
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 |
省新闻出版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 |
283 |
市委统战部 (市宗教局、市侨办) |
宗教教育培训活动许可 |
市民族宗教局 |
省宗教局 |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
284 |
市委统战部 (市宗教局、市侨办) |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
市民族宗教局、县级宗教部门(初审省民族宗教委事权事项),市民族宗教局(由县级宗教部门初审) |
省宗教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285 |
市委统战部 (市宗教局、市侨办) |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县级宗教部门 |
省宗教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286 |
市委统战部 (市宗教局、市侨办) |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
市民族宗教局、县级宗教部门(初审省民族宗教委事权事项),市民族宗教局(由县级宗教部门初审),县级宗教部门 |
省宗教局 |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
287 |
市委统战部 (市宗教局、市侨办) |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
县级宗教部门 |
省宗教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288 |
市委统战部 (市宗教局、市侨办) |
大型宗教活动许可 |
市民族宗教局 |
省宗教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289 |
市委统战部 (市宗教局、市侨办) |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
市民族宗教局,县级宗教部门 |
省宗教局 |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
290 |
市委统战部 (市宗教局、市侨办)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市侨办(初审省侨办事权事项),县级侨务部门(初审省侨办事权事项);县级侨务部门(初审市侨办事权事项) |
省侨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国务院侨办、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13〕18号) |
291 |
市税务局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县级税务部门 |
省税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292 |
市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气象局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293 |
市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气象局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294 |
市气象局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气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295 |
市气象局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气象局 |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296 |
阳泉银保监分局 |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阳泉银保监分局 |
山西银保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
297 |
阳泉银保监分局 |
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阳泉银保监分局 |
山西银保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
298 |
阳泉银保监分局 |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
阳泉银保监分局 |
山西银保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
299 |
阳泉银保监分局 |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阳泉银保监分局 |
山西银保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
300 |
阳泉银保监分局 |
外资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代表任职资格核准 |
阳泉银保监分局 |
山西银保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
301 |
阳泉银保监分局 |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阳泉银保监分局 |
山西银保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302 |
阳泉银保监分局 |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
阳泉银保监分局 |
山西银保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303 |
中国人民银行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行 |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 |
中国人民银行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行受理 |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工作规程(暂行)》(银发〔2005〕89号) |
304 |
中国人民银行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行 |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 |
中国人民银行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行受理 |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令〔2015〕第1号) |
305 |
中国人民银行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行 |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
中国人民银行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行,各县支行 |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306 |
中国人民银行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行 |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 |
中国人民银行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行,各县支行 |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307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局 |
经常项目收支企业核准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局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308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局 |
经常项目特定收支业务核准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 中心支局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309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局 |
经常项目外汇存放境外核准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 中心支局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310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局 |
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 中心支局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311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局 |
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 中心支局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312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局 |
外币现钞提取、出境携带、跨境调运核准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 中心支局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313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局 |
跨境证券、衍生产品外汇业务核准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 中心支局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314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局 |
境内机构外债、跨境担保核准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 中心支局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315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局 |
境内机构(不含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债权核准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 中心支局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316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局 |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核准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 中心支局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317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局 |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购付汇核准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 中心支局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318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局 |
经营或者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 中心支局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319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中心支局 |
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终止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 中心支局 |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320 |
阳泉海关 |
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注册 |
阳泉海关 |
太原海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2号,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正) |
321 |
市烟草专卖局 |
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 |
市烟草专卖局 |
山西烟草专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322 |
市烟草专卖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
市烟草专卖局,县级烟草部门 |
山西烟草专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323 |
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邮政管理局 |
邮政企业撤销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
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邮政管理局 |
山西省邮政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
324 |
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邮政管理局 |
邮政企业停限办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审批 |
博大365_mobile365体育投注英超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邮政管理局 |
山西省邮政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
325 |
市交通运输局 |
汽车租赁经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0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5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正,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
326 |
市交通运输局 |
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 (2015年5月28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城市客运管理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申请材料后,交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予以批准的,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批准的,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327 |
市交通运输局 |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营运证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 |
《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2015年5月28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城市客运管理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申请材料后,交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予以批准的,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批准的,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328 |
市交通运输局 |
封闭水域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7月28日通过,自2011年10月1月起施行)第六条 水路运输经营实行行政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 第七条 单船载客十二人以下的客船运输经营,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持有船员适任证书,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全日制劳动合同;(三)总运力达到二十四客位以上;(四)办理旅客意外伤害强制险等国家规定的险种;(五)有船舶停靠、乘客上下船所必需的安全设施;(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单船载客超过十二人的客船运输经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 申请单船载客十二人以下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应当向设区的市航运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四)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份证、船员适任证书、劳动合同;(六)组织机构设置、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七)旅客意外伤害强制险证明文件;(八)船舶停靠、旅客上下船所必需的安全设施的证明文件。设区的市航运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作出许可决定并且颁发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329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猎捕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农业农村厅 |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992 年5 月20 日山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0 年3 月31 日修正,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七条第二款:需要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狩猎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330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 |
人工繁育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农业农村厅 |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992 年5 月20 日山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0 年3 月31 日修正,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条第三款: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设区的市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领人工繁育许可证;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县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领人工繁育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331 |
市水利局 |
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省水利厅 |
《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1982年10月29日山西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2007年12月20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在重要水源地和泉域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应当进行水环境影响的评价。造成水位下降、水源枯竭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采取限采、封堵或者停止工程建设等措施;对他人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997年9月28日通过,2010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十四条:在泉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须持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主管该泉域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对泉域水环境影响的评价报告,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方可立项。 |
332 |
市国家安全局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市国家安全局 |
省国家安全厅 |
《山西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条例》(2010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11月28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十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家安全机关申报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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