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河道“四乱”突出问题,4月15日,市河长办与市检察院举行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治理河道“四乱”、共同推进河道保护等工作。市检察院杨喜平副检察长、第六检察部以及市河湖长制管理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市河湖长制管理服务中心翟金瑞主任介绍了我市清理河道“四乱”工作进展情况、遗留问题整改情况,并就市河长办、市检察院同向发力、共同解决河道“四乱”问题提出协作建议。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就河道“四乱”问题调研情况、工作介入情况进行了说明,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计划。
杨喜平副检察长表示,要认真贯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检察职能,解决好河道治理保护难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研究河道“四乱”问题,吃透问题本质,对涉河问题县(区)实施检察建议,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彻底解决涉河涉水疑难问题,促进我市河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