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汛以来,黄河、长江、淮河先后发生编号洪水,有人不禁要问何为编号洪水?为何要为洪水编号?为洪水编号的标准是什么?
所谓编号洪水是指水利部门对每年每次出现并达到编号规定标准的洪水进行编号。2019年4月,水利部发布了最新修订的《全国主要江河洪水编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指出,为规范全国主要江河洪水编号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洪意识,全国大江大河大湖以及跨省独流入海的主要江河水位(流量)达到防洪警戒水位(流量)、2—5年一遇洪水量级或影响当地防洪安全的水位(流量)作为洪水编号标准。
各流域水文机构可依据《规定》对江河湖泊进行洪水编号,并报水利部信息中心备案。全国其他跨省主要江河由相关流域水文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机构参照《规定》制定洪水编号规定;非跨省江河洪水编号工作由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机构负责。洪水编号规定报水利部信息中心备案。
在我国,不同的江河湖泊对应的洪水编号标准不同。当长江洪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进行洪水编号。
(1)上游寸滩水文站流量或三峡水库入库流量达到50000立方米每秒;
(2)中游莲花塘水位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32.50米,冻结吴淞高程)或汉口水文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27.30米,冻结吴淞高程);
(3)下游九江水文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20.00米,冻结吴淞高程)或大通水文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14.40米,冻结吴淞高程)。
此外,对于复式洪水,当洪水再次达到编号标准且时间间隔达到48小时,另行编号。
文章来源:长江水利网